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充分发挥教职工党支部主体作用
(一)着力发挥政治引领方面的主体作用。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部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二)着力发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推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深化“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等有效做法,落实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有行动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教育引导教职工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教职工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三)着力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关怀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健全党内外激励关怀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大力推动凝聚力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支部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政治核心和坚强阵地。
(四)着力发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的主体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做到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引导教职工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身份、立标尺、树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格局,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引导教职工党员积极参与服务社区建设。
——摘自《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沪教卫党[2018J314号